晚报介绍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一起阴阳判决官司背后家族生意叔嫂相争 [复制链接]

1#
专科白癜风医院北京哪里有 https://yyk.99.com.cn/fengtai/68389/

「本文来源:大河报」

大河报记者张晶晶

同一起官司,同一案号,同样的审判人员,同样的当事人,却出现了判决结果截然相反的两份判决书。

在公开网络上,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原告何智“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

而送达原、被告双方的纸质判决书上,湛江市中院则“驳回原告上诉请求”,原告败诉。

10月20日,大河报记者注意到,这两份结果完全相反的判决书,判决日期分别为年4月23日和年5月23日,间隔一个月。

案件双方的当事人是叔嫂关系。何智和李馨,分别是已逝者何晋的弟弟和妻子。何晋去世后,为家族企业股权变更问题,叔嫂双方已经打官司13年。且他们都认为对方有“干扰司法秩序”的行为。

(两份截然相反的判决书内容)

法定代表人获刑后,嫂子作为大股东召集股东会取而代之被起诉

这原本是一个兄弟俩联手创业的故事。年,何晋与何智在老家广东省徐闻县共同创建了航运公司,二十多年来一直在琼州海峡经营轮渡运输业务。

一审法院查明,创建公司时,老大何晋出资万元,所持股份占83%,老二何智出资万元,所持股份占17%。

何晋与李馨夫妻俩,膝下无子女,父母也早已去世。年何晋去世后,他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李馨继承。经过多次调整,在该案件审理时认定,李馨在公司所持股份约占53%,为最大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何智,所持股份约占17%。

年,何智因涉嫌犯罪被判刑,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的职务由他的女儿何菁代理担任。

何智获刑后,李馨以其被刑事羁押,不能履行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为由,于年2月22日,在海南召集了股东临时会议,何智委托他人出席了该会议。会议决议“免去何智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选举李馨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该决议由李馨签名,何智的全权代理人未在该决议上签名。该代理人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不合法,并且表示反对,拒绝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

随后,何智以该股东会不合法为由,起诉至徐闻县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决议。

一审法院查明,何智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不利于公司的经营运作,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罢免监事并无限制,故而罢免何先生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提案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股东李馨自行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的决定的会议记录,虽然只有李馨个人签名,但李馨代表公司53%的表决权,且本案无证据证明该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故一审法院驳回了何智的诉讼请求。

“一案两判”?当事人将递交监督申请书至省检察院

何智对一审判决不服,二审上诉至湛江市中院,也就是此次“一案两判”案件的由来。

二审审理焦点,为“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是否应该撤销”。

年,何智女儿何菁领到了湛江市中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结果是“驳回上诉”,他们再次败诉。

2年多过去,何智的代理律师在网上查询竟发现,同一案件,同一案号,同样的审判成员,网络公开的那份判决书里,何智居然是胜诉方。

何菁立即委托北京一公证处对法信平台公布的该同一案号的网络判决书进行了公证。

大河报记者在另一司法案例平台“威科先行”平台中也查询到了该判决书。“威科先行”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他们网站所收录的判决书,都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院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