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注定是一篇可能得罪圈里部分律师朋友的文章,但自为什么很多律师不愿代理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少律师有苦难言发布后,已经有网友在评论区向我反馈部分律师在案件办理中的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问题。加上工作上的某些经历,我想了想,也该写一篇关于如何监督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律师工作的文章了。
一、当前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问题
结合业务实践,当前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可能危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常见问题如下:1.完成代理手续后,对案件不在做深入探究,证据搜集全靠劳动者;2.只追求胜诉,不管能否拿到钱;2.盲目催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解,不顾及和解金额过低的问题;3.与用人单位串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下面分别阐述上述问题点。
(一)完成代理手续后,对案件不再做深入探究,证据搜集全靠劳动者
存在此问题的代理律师,一般在案件接收前对案件故意给出劳动者充满希望的代理意见。而在接收案件后,这种律师的工作节奏开始一步步放慢,甚至工作出现了停滞。劳动者主动去找他,他表现出每天都很忙的样子。问及证据准备及案件处理思路,他一味要求劳动者自行准备各类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准备充分,则会怪罪劳动者准备不足。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无论是劳动者一方还是用人单位一方,都很难让自己的证据做到绝对完美。虽然劳动争议中的各类证据形成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但代理律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能够及时引领劳动者完成各项证据的搜集整理,对于无法提供的证据制定应对方案。尤其对于一些需要劳动者委托律师也可以完成的证据调取工作,代理律师让劳动者自行调取本身就是未尽到基本的代理义务。
(二)只追求胜诉,不管能否拿到钱
劳动者打劳动官司的目的是能够拿到钱(非金钱性履行内容除外)。而由于律师并不保证案件的实际结果,其在代理业务中只要能够尽可能争取到胜诉往往就被认为已经实现了尽职责。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能达到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靠得不仅是能否取得胜诉,有时还需要运用各类诉讼策略,给对方以压力。
例如,在不少讨薪案件中,劳动者关于用人单位欠薪的证据可能已较为确凿,但最大的风险是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仲裁通知后转移财产或者借助劳动仲裁程序故意拖延支付。代理律师此时不仅要考虑能否胜诉的问题,还需要考虑能否采用其他法律手段(比如财产保全、社保、公积金投诉等)迫使用人单位尽可能在案件终结前完成工资清偿。遗憾的是不少代理律师拿到劳动者方的这种证据较为充分的欠薪案件时,脑海里呈现出一句英文“itiseasy”。当真easy么?劳动者如果可以很容易完成讨薪,就不会委托律师完成此项操作了。而律师在此类业务上的价值如果仅局限于帮助劳动者完成本次诉讼,对劳动者而言,怎能不觉得冤?
(三)与用人单位串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的代理律师与用人单位串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恐怕是最令人发指的行为了。遗憾的是,此种情况业内的确存在。而且这种事情,对于劳动者方而言往往无法拿到特别有效的证据(既然是律师,是不会轻易让你拿到证据的)。
二、如何监督你的代理律师
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争议案件委托给律师后,很多劳动者认为后面的事情就不需要自己管了。一切由律师完成案件的所有工作。如果劳动者有这种想法,如果遇到敬业尽职的律师,则确实可以达到省心的效果,但是如果遇到只是追求业务揽收,甚至金钱利益唯上的律师,则你可能会遇到本文所述的上述情况。那么应当如何监督你的代理律师办案呢?
(一)虚心听取法律意见,小心求证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者应当信任自己代理律师的专业性,但不少盲目信任。对于代理律师提出的相关法律意见,劳动者不要盲目信任,对于关键条款,劳动者可以要求代理律师给出法条进行了解。当然这种小心求证一方面不能影响了代理律师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不能钻牛角尖。对于代理律师给出的操作方案,劳动者自己要及时跟进督促完成。
(二)适当的结果视角论衡量律师工作质量
劳动者虽然对劳动法不具有专业性,但是对自己所追求的权益应当明确。对于属于金钱给付内容的诉求,劳动者要促使代理律师给出尽快拿到钱的解决方案。涉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的,要问清楚所推进法律程序的相关法律后果。
代理律师在办案中要求劳动者对代理律师的工作质量进行提前评价的,劳动者应当慎重对待,在案件完结后再实施此项评价。
(三)不要盲目遵从代理律师意见
代理律师是否会发生与用人单位的利益串通,属于律师管理问题。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对涉及自身实体权益处分的问题要有基本的判断。例如,关于调解意见,无论用人单位如何主张,自己的代理律师如何建议,自己能够接受的对用人单位的可让步数额仍然由自己决定。
三、合理信任,及时补充
监督代理律师的工作不等于对代理律师的工作不信任。相反,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劳动者与代理律师合作的工作方式。在尊重代理律师意见的前提下,将代理律师不了解的可能疏忽的问题,及时补充上。代理律师不愿意做但同时对自己权益又很重要的事情,建议代理律师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