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博物院收藏有一块石碑,此碑是南京最古老的石碑,距今已有多年的历史。东汉灵帝光和四年()溧阳县丞赵勋等人为颂扬其县令潘乾的*绩,尤其是兴办地方教育事业的功德,于学舍前立碑块额“校官之碑”。
此碑发现于高淳固城
据宋洪迈《夷坚志》载,此碑系南宋绍兴十三年()溧水尉喻仲远得于固城镇(今高淳县内,固城镇原为古溧阳县城,隋后属溧水县,明弘治至今属高淳县),遂将此碑移至溧水县城,先置于官舍,后移至孔庙。宋时番阳洪景伯曾作《校官碑释文》。元至顺四年()文学椽单禧作释文碑,立于“校官之碑”侧。此碑高厘米,宽76厘米,呈圭形,上有圆形穿孔,孔径12厘米,穿孔上坚刻“校官之碑”。由于时间久远,碑面风化,碑文可辨者多字。碑额、碑文均为隶书。
据史料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秦并吞六国,中国归于一统,分天下为36郡,设溧阳县。隋开皇十一年()析溧阳西北境及丹阳县(县治位于今小丹阳)置溧水县。明弘治四年割溧水西南7乡,置高淳县。明《嘉靖高淳县志》云:“今按前汉地理志并溧阳县志则固城在秦汉时为溧阳县址”。固城,位居固城湖北岸。固城四境,山川纵横。相传在公元前年前左右,夏六世王少康封少子无余,建国号于越,固城属越。约公元前年左右,商帝乙时代,*事东征,固城为商朝势力范围。约公元前年,周武王克商,分封诸侯,封周章于吴地,国号吴,固城属吴国。东周春秋时期周景王四年(前),吴筑固城濑渚邑。战国时,周元王四年(前),越灭吴,固城属越。周显王三十六年(前),楚大败越,固城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秦统一中国,分天下为36郡,置溧阳县,设县治于固城。汉高祖六年(前),策立刘贾为荆王,设都于吴,领溧阳,汉景帝四年(前),迁汝南王为江都王,治吴故地。汉元封二年(前),改鄣郡为丹阳郡,领县十七,溧阳在其中。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移丹阳郡治于宛陵(今宣州),统十六城,溧阳属之。“校官之碑”发现于固城,证实了前述史料记载的可信性;固城自秦统一定鼎,定为溧阳县治后,直至东汉汉灵帝光和年间,仍为溧阳县治所在。“校官之碑”,不仅是研究汉代溧阳县城设置、*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风尚的历史佐证,且具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履孤竹之廉蹈公仪之洁
据《校官碑》记载,潘乾是位难得的清官,潘乾(生卒年不详),字远卓,陈国长平(今河南西华县东北)人,楚国太傅潘崇的后裔。东汉灵帝光和年间(-),他被推举为孝廉,任命为溧阳县(治所在今南京江宁区东南湖熟镇)长。他在任期间,兴办学校,崇尚礼仪,设立了校官,即专门负责学校教育的学官,*绩十分突出。东汉光和四年(),当地百姓树立《元贞校官碑》,赞扬他像外坚内空的竹子一样清廉、大公无私。他体察民情,关心百姓疾苦,尊敬老年人,救助孤苦无依的老弱病残者,大力表彰那些孝敬父母、尊老爱幼、重义轻利的人。还在农闲季节召集青壮年男子进行*事训练;尊崇品德高尚的人,严厉打击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土豪劣绅,致使社会风气焕然一新,人民安居乐业,百姓都交口称赞他是位贤明仁慈的父母官。潘乾当官时是东汉灵、献二帝年间,乾纲不振,宦官专*,兴*锢之狱,匈奴犯境,战祸四起,生灵涂炭。就是在溧阳这一较为安定的县份中,也是强暴横行,欺压善良,横征暴敛,贪污剥削现象很严重。但是,潘乾为官却能不同流合污,且能打击奸宄,“彬文纠武,扶弱抑强,龛刈鲠雄,流恶显忠”,因此受到人们的称赞。他对待人民群众,则“矜孤颐老,表孝贞洁”,发扬正气,压抑豪雄。在经济上注意减轻人民负担,“重义轻利”“省无正繇”,使百姓安心生活,发展经济。对当时因战乱灾祸逃居溧阳的灾民,则采取“既来安之,复役三年”的办法,予以安置。潘乾通过“屈私隐公”“履孤竹之廉,蹈公仪之洁”的“清官之治”,使溧阳县出现了相比之下的“太平盛世”。
兴办教育培养人才乃祖传遗风
在校官之碑中,对于潘乾重视兴办地方教育事业,培养人才的功绩极力加以赞扬。碑文称,潘乾为楚成王的世子商臣太师潘崇之后裔,重视教育,乃祖传遗风,颂其“推泮宫之教,反失俗之礼,构修学宫,宗懿招德”“咨疑元老,师贤作朋,修学童冠,琢质绣章”,并将此碑立于学舍之前。据考,东汉时的“太学”,设置于京城的南面,郡县的“学舍”设在郡县官署的南面,“校官之碑”发现于固城的“紫罗城”内,“学舍”在前,“官署”在后,南北相距约米。可见,东汉时期对兴办教育事业是很重视的,潘乾兴学,可谓开溧阳地区兴办地方教育事业之先河。到了年后的明代,历经沧桑,《校官碑》的碑文已经难以辨认。但是百姓家里还收藏着碑文的拓片或抄写的完整内容,不少人还能熟练背诵。这不仅证明潘乾*绩卓著、流芳百世,而且反映了百姓对清官廉吏的敬仰与怀念之情。更加有趣的是,不仅歌颂潘乾的《校官碑》的内容被百姓传颂,而且关于校官碑石的神话传说也在民间广泛流传,并被载入《建康志》,足以证明潘乾事迹流传久远、深入人心。辛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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