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农民工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了万元的赔偿款,而律师却拿走了90万作为律师费。
3月2日,广州司法局官方微博
广州司法通报此事称:律师行为确实违法,但因投诉人投诉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处罚时效,依法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年7月12日晚上,农民工杨某在工程车上卸货时,被吊车钢绳撞击,从车上摔倒在地,造成颈6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并全身瘫痪。
事发后,杨某的两个兄弟委托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理工伤赔偿,兄弟三人与律师签的委托代理合同当中约定,前期律师办案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垫付。
如果用工单位赔杨某80万到90万元之间,那么,按5%给律师事务所提成,作律师费;赔偿额在95万元以内的,杨某一方则按元付费给律所;如果赔偿额在90万元以上,那么,杨某一方只收90万,剩下多要来的赔偿费全部归律所。
年9月6日,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获得一次性赔偿款万元。根据此前的协议,杨某只收90万,剩下的90万律所拿走。
此事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