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诈骗曝光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8%98%E4%BA%91%E6%B6%9B/21900249?fr=aladdin中秋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从法院得到的信息让西阳目瞪口呆。
拨通诉讼服务热线,核实过身份信息,西阳询问冻结银行账户原因,接线员略微停顿直接反问:你有一个物业合同纠纷的案子,已进入执行阶段,你不知道?
啊,你是说我被法院缺席判了?什么时候的案子,从来没听说过。
20年案子,21年判决,22年执行,如果不清楚,直接问执行法官。
中秋三天,西阳脑回路旋转过十万八千里,也没想到物业纠纷这层上,而且当被告,已经两年了都。他记下执行法官、法官助理的姓名电话,又弱弱问一句:我被起诉,是不是应该收到应诉通知、法院传票什么的?
案卷已经归档,如需查阅,可联系档案室预约。
西阳放下电话,有点蒙圈: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
当务之急,拿到判决书。
借助度娘,一大堆法院文书扑面而来。
翻了没两屏,那份把他名字强摁在被告位子的判决书,赫然跳入眼帘: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北京世纪万融物业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景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和平,北京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京瑞,该公司员工
被告西阳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年1月1日至年9月30日的物业费.1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滞纳金.1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事实和理由:
年8月31日,原、被告双方就北京市西城区安兴商厦单元房屋物业服务事宜签订《安兴商厦维修管理公约》,根据公约约定,自……年1月起,被告应按季度支付原告管理费。管理公约还约定,管理费标准为30元人民币/平方米建筑面积/月,若被告迟延支付管理费,原告有权加收滞纳金,逾期七日以上,每逾期一日加收应付金额0.3%的滞纳金。管理公约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但被告自年1月起就没有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截止年9月30日,被告尚欠原告管理费本金.10元。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管理费已构成违约,应当按照管理公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保证安兴商厦物业服务正常进行,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西阳与世纪万融公司签订的《安兴商厦管理维修公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世纪万融公司已按照该公约的约定为被告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西阳应当按照约定的交费时间、管理费标准向世纪万融公司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现世纪万融公司要求西阳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滞纳金一节,公约中关于滞纳金的约定实为违约金,因西阳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用,世纪万融公司现要求西阳支付滞纳金,具有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鉴于世纪万融公司与西阳在公约中约定的滞纳金过高,本院结合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物业公司实际损失情况,对物业公司主张的滞纳金酌情予以调整。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诉讼请求中合理的部分,本院予以支持。
……
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西阳向北京世纪万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年1月1日至年9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1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西阳向北京世纪万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元。
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北京世纪万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元(已交纳),被告西阳负担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元,由被告西阳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判决书概述案由及审理过程,其指称被告处,言之凿凿:
原告北京世纪万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万融)与被告西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世纪万融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许京瑞、王和平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西阳经本院公告传票传唤,届时未到庭参加诉讼,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亦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被告西阳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届时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相应陈述、答辩的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我靠!告的审的撇开被告,悄没声把案子缺席办了,反过来倒打一耙,扣一个“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帽子,难不成公平正义一定这般冠冕堂皇?
西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