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官网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bdf/父母生病,儿女理应照顾,该出钱出钱,该出力出力,这本是一个无可厚非的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家庭由于子女不止一个,老年人又可能存在偏心的问题,导致怎么出钱,怎么照顾,就成了一个纠纷。近期一网友就发来询问,就遇见了这糟心事,他家里老人住院前就把钱给了儿子,如今生病了,查出来了八种病,包括胃癌,估计要花80万,这么大笔钱,怎么医成为一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网友的评论,有人认为,做女儿的一定要直接提出来自己的要求,完全应该先用老人的财产医,然后不够的再平摊也有人认为,每个人都依据自己力量尽力而为,能医就医。还有人认为放在自己身上,会选择不医了,年龄这么大了,别给自己增加负担了。那么到底法律上怎么规定的呢?合法吗?赡养义务并不以继承多少来承担先谈下法律,赡养义务,关于钱这一块,目前仅仅只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第一,老人对子女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存在虐待,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那么经过证实,子女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个赡养义务,当然包括给付医药费,。比如本案如果女儿证明老人过去虐待她如何如何,那么可以免除。但是这种仅仅财产分割不均是不算虐待的第二,女儿非常贫困,没有经济收入,家庭收入都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等于想让履行赡养义务,想给钱都没钱,那么不出钱当然也不算不履行赡养义务。除此之外,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这个义务就包括给医疗费。因为法律上,并不会因为父母是否偏心,对谁给付的钱多来判定责任。你可以理解成,因为父母都承担了抚养的义务,那么被父母养大当然也有赡养的义务。这时候有人会问,如果是写了协议,私下约定了,钱给儿子,然后以后生老病死女儿不管呢,这种协议是否有效?答案是,这种协议无效,为什么呢?因为虽然法律规定了,只要老人同意,几个赡养人之间可以自己决定彼此的赡养义务,比如你负责吃喝,我负责住宿这样,但是协议内容并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赡养义务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并不能因为协议而免除。作为赡养人,更不能以我放弃继承权我没有得到钱,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合理吗?重男轻女,估计女儿难自愿要说合理,估计没几个人说合理,毕竟这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对于女儿来说,估计也认为,生病本应该老人花自己的钱,老人没钱,平摊也理解。因此,个人建议还是多商量,能够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比如儿子是不是可以多出一些,女儿可以多出力照看。重点是,别耽误老人的治疗,尽力而为,能够医就医,癌症发作起来也疼,至少别给自己太多遗憾,即使老人真最终医不了,也让他走安详点。作为老人,完全没必要让自己的儿女因为这样的事情,闹的关系不和睦。因此能不能从中调解个合理的方案。想象下,虽然这事是可以通过法律起诉来解决,但是老人生病住院,儿子女儿还忙着打官司纠结怎么出钱。估计等纠结出来结果了,医院等钱看病都等不到那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