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有一位叫做王孔福的老人,每个月他都会去银行领自己的退休金,因为那是他们夫妻俩的全部生活来源。
年6月29日,王孔福一如既往地来到银行取退休金,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您的存折里没钱。
王孔福觉得很纳闷,存折里怎么会没钱呢,难道他的工资没发?这可是个不小的事,王孔福赶紧打电话给妻子魏宗芙。
魏宗芙接到丈夫的电话,说他的工资没给,现在存折里没钱,魏宗芙很疑惑,但丈夫却一问三不知。没办法,她也出了家门,跟着王孔福一起去了银行总部。
老两口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帮他们查一下存折的流水记录,这一查可不得了,他们的工资哪是没发呀,明明就是被别人扣走了。
而且扣走他们钱的还不是什么普通人,而是济南槐荫区法院。法院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扣他们的钱?他们也从来没有打过什么官司啊。
当天下午,老两口就去了法院,想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结果到了法院,他们就傻眼了。
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诉求之后,给他们出示了一份判决书,被告人一栏明晃晃地写着王孔福的名字。
他们从来没有打过官司,这判决书是从哪来的?他们赶忙接过判决书仔细地翻看,但是越看就越觉得不对劲。
原告是一个名叫李博的男子,他状告王孔福当初说要卖给他房子,在自己付了10万元定金后,却拒绝把房子卖给他,也不退定金。
因此,他要求王孔福双倍赔偿定金20万元,法院判定原告胜诉。
老两口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叫做李博的人,卖房子更是无中生有。他们名下就只有这一套房子,老两口已经在这里住了20多年了,卖掉他们要住哪?这根本不合理。
更何况,打官司难道不需要通知本人吗?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被起诉了这回事,怎么这官司不仅打完了,而且对方还胜诉了?
离谱的是,这场官司胜诉的原因,就是原告方证据确凿。
开庭当时,原告方拿出了一份有双方签名和手印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拿出了有王孔福本人签名的房屋定金收条,最后,也就是最决定性的证据,他们出示了王孔福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原件。
最后,由于王孔福“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对方又有决定性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李博胜诉,王孔福需要赔偿对方20万元。
后来,由于李博一直没有收到20万元的赔偿款,法院才决定强制执行,把王孔福的退休金全部扣走了。
可他们从来没有签过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收过别人的钱,更别说打收条了。虽然老两口搞不懂这些东西都是从哪来的,但是说到房产证他们就来精神了。
这房产证确实没在他们手里,是王孔福当年好心“借”给好友了,他们虽然不知道房产证最后是怎么到别人手里的,但跟这件事一定脱不了干系。
年,王孔福的老同事王洪江说手头有点紧,来找王孔福借钱。王孔福为人热心,又不善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他的老同事。
王洪江说自己很快就能换上,王孔福也想着他家里老婆孩子都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王洪江总不可能找不着人,所以就爽快地借给了他。
王洪江分两次一共借了王孔福3万块钱,可没过多久,王洪江居然又找上门来了。怎么又要借钱?王孔福这样想着。
虽然这次王洪江也是来借东西,但并不是要借钱,而是要借房产证。王洪江说,自己打算去杭州进点货,回来做珠宝生意,但他的初始资金不太够,打算从朋友公司那里借30万元。
由于借的金额有点多,人家说需要用资产作抵押,所以他想要借王孔福的房产证用一下。
借房产证可不是什么小事,王孔福犹豫了,但是王洪江在旁边再三保证,他只借1个月,1个月后就马上把房产证还给他。
王孔福不好拒绝,只得答应了王洪江的请求。第二天,王洪江带着他来到了一家叫做云维科技的公司,里面来了一个女人让王孔福填表。
王孔福有老花眼,这次出门又没戴眼镜,他根本看不清那张表格上写的是什么,人家让他在哪写他就在哪写,让他填什么他就填什么。
于是,王孔福稀里糊涂地就在上面写了姓名地址等一些信息,现在想想,那张表格说不定就是后来原告方拿出来的什么房屋买卖合同。
老两口气急了,打算找王洪江要个说法。结果一打听,这王洪江不止借过他们的钱,他在外面一共借了多万,结果现在眼看还不上就躲起来了,根本找不到人。
无奈,老两口选择了报警,过了几天,他们听到了王洪江的消息:他竟然在家里选择了轻生。好在抢救及时,王洪江的命保住了。
面对警察,王洪江交代,自己确实借了王孔福3万元,也借走了他的房产证,用于在云维科技公司借30万元时作抵押。
有了王洪江的口供,老两口再次找到法院,要求重审之前的案子,法院也撤销了原判决,决定重新审理。
这下总该真相大白了吧,老两口终于放下心来,安心等着法院把自己的退休金还回来。可是没过多久,他们竟然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仔细一看,案由竟然写的又是房屋买卖纠纷。
怎么又来一个房屋买卖纠纷?之前的不都已经重新审理了吗?老两口纳闷极了。
第二次官司的原告名叫罗华,他说王孔福当时说要卖给他房子,自己付了定金20万元,结果王孔福后来没影了,现在要求王孔福双倍偿还定金40万元。
这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都过于眼熟了,和之前那个官司简直是一模一样!不仅如此,王孔福还发现了这两张诉状中其他惊人的巧合。
他们都是在年1月5日和王孔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都是年2月7日,而且两边最后都选择不要房子要钱。
除了这些,还有一件事也让老两口目瞪口呆:第二个原告罗华竟然也拿出了他们家的房产证原件。
房产证原件还能有两个?这个罗华怎么也有他们的房产证?
除此之外,罗华也拿出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上面同样有签名和手印,格式布局几乎与李博的那份一模一样,最下面也都写着定金的收条,就连后来加上去的“定金”两个字也一样。
很快,第二个官司开庭了。在法庭上,原告罗华并没有来,只有一个女人坐在那里,王孔福一看见那个女人,就吃惊地瞪大了双眼:怎么是她!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王洪江带他去云维科技公司的时候,让他填表的那个女人。当时,自己的房产证也正是交给了这个女人。
女人名叫张春红,这次开庭,她是作为罗华的代理人来到这里的。看见这个代理人,法院也很惊讶。
因为当时李博打官司的时候,代理人也是这个叫做张春红的女人,可经过询问,张春红说李博和罗华并不认识。
这两场官司除了原告的姓名和定金金额不同之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而对于法院来说,最值得怀疑的一点就是王孔福的房产证。很明显,罗华和李博出示的是同一份房产证,那么同一份房产证怎么可能同时给到两个人的手里?
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罗华的起诉不成立,驳回了他的请求,一个月后,法院对李博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的重审结果也出来了,同样驳回了原告李博的诉求。
后来,罗华和李博都不服判决,选择了上诉。年2月,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次真的结束了吧?王孔福和魏宗芙两人彻底松了口气,他们的生活终于要回归平静了。
然而,俗话说一波三折,王孔福他们再次遇到了麻烦:年8月,他们又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这次起诉的原告变成了云维科技公司,他们要求王孔福赔偿公司30万元及其利息。
云维科技公司主张,当时是王孔福拿自己的房产证为王洪江的30万元借款提供了保证,但是现在王洪江迟迟没有还钱,那么这欠款和利息理应王孔福来替王洪江还清。
在法庭上,云维科技公司理直气壮,说得头头是道,但法官的一个问题就让他们哑口无言了:他们拿不出来王洪江借走30万的借据。
由于他们当时借给王洪江30万元签订的并不是借款合同,而是以房屋买卖的方式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
原来,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最高只能达到24%,而房屋买卖的定金一旦违约就可以返还双倍。云维科技公司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想要获取更大的利益。
由于云维科技公司拿不出王洪江的借据,年6月,法院驳回了云维科技公司的诉求。
历时6年时间,王孔福老两口经历的纠纷才终于得到合理解决。王孔福原来的身子骨十分硬朗,6年过后,他的身体也被气垮了。
热心善良本是好事,但也要在保全自己个人利益安全的基础上帮助别人,遇到借房产证等重要证件的时候就更是要小心谨慎了,谁知道对面是不是披着羊皮的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