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癜风治疗去哪里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yyjs_bjzkbdfyy/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人,算是“命运共同体”,但在实务中彼此有着各种埋怨和牢骚也是事实。律师埋怨法官不谙世事,法官则常怪律师能力差,不能说服委托人结案息诉。对彼此而言,都希望有一个能说心里话的对方阵营的朋友,有条件的年轻法官和律师间,不少还结成了姻缘。笔者有幸结识了这位叫W的北京法官,感觉受益的是,交流能够省去很多冠冕堂皇的片儿汤话,直击彼此真实的内心想法。今天还是单刀直入地分享笔者和W法官之间就“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的交流内容。法官眼中的“诚信律师”笔者:想问一个比较直接的问题,您有没有特别信任的律师?W法官:法官其实挺在意法律文书是出自谁的手笔。拿到上诉的判决书,我会先看最后一页,因为能马上能知道判决书上署名的原审法官是谁。笔者:如果原审是您信任的法官,会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吗?W法官:多少会有一种如果是这个法官的话,“不应该有大问题吧”的感觉。对于代理律师写的东西也一样,“如果是这位律师的话,案件应该基本靠谱”。这是我个人的真实想法。笔者:有这种感觉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律师有名或者跟您关系好吗?W法官:那倒不是。其实最关键的原因,我知道一般靠谱的律师会怎么接案子。我了解几个律师,他们只接证据和法理上能打赢的案子。委托人上门咨询,靠谱的律师一看基本情况打不赢的话,一般会积极地鼓动委托人别打官司通过和解或其他方式解决。只有在证据、法律规定、案例调查的基础上,能手握胜算,判断通过诉讼能为当事人获得更大利益的情况下,人家才会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来,所以基本上都是胜诉。这种情况日积月累的话,法官也就知道了,这位律师告上来的案子应该是靠谱的。笔者:有道理。在最初读诉状和证据清单的时候,法官对律师能有这样一种信赖的话,对心证的影响是挺大的。W法官:值得信任的律师说的、写的东西比较容易接受这是实情,不过即使自己不太了解的律师写的代理意见,如果条理清晰的话,也会认同对方是个靠谱的人。如果答辩状和代理意见好像是逻辑上一团浆糊,牵强附会,满纸的矫情的话,法官本能地会对代理律师产生不好的第一印象。笔者:我们律师对对方代理律师是谁也挺在意的。对方律师以往处理的如果都是些法律要件证据不足的“硬告”的案件,多少也会有不好的感觉。法官眼中的“忽悠律师”笔者:法官判断律师的优劣的时候,按时提交证据和质证、代理意见的算不算一个标准?法官:形式上的东西当然重要,不过关键还是看内容。能真正从法律上说服当事人的律师我觉得是值得信任的。现在很多年轻律师现在成了为当事人跑腿儿的了,没有作为律师的自觉。笔者:您指的是对委托人惟命是从?W法官:是的。律师带着委托人一起,面不改色地提一些很明显的从法律事实和依据上看毫无道理的主张,这跟没有律师的当事人自己的诉讼几乎一样,有时常想问“×律,你真觉得这样合适吗?”笔者:嗯,这说到我们的痛处了。现在律师数量增长很快,良莠不齐也是事实,与当事人是露水夫妻,关系没那么紧密。如果话说直接了,说重了,委托人会急,“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律师,我去其他律所。”之类的话就来了,说真话的律师并没有好果子吃。W法官:可能是律师行业的律师多了,很多还来不及兢兢业业地掌握专业的律师就匆忙独立了。前不久就有一个案子,本来就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直接诉“不当得利”。诉合同纠纷还可以主张违约赔偿之类的原告的各种利益,如果这条路走不通再改成主张“不当得利”,这才是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做法,可人家一上来就诉“不当得利”,也不知他是跟哪个律师学出来的。笔者:现在律师行业竞争激烈,都忙着各种营业了,当事人怎么可能知道怎么看律师,只能在网上看一些宣传广告,找“看上去靠谱”或者“费用便宜”的律师,至于对方有啥经验和本领是无法判断的。W法官:我觉得这不是好事。现在法院经常收到一些很不靠谱的案子,但是满足民诉立案基本条件,又没法儿不收案子。这些案子还是律师代理的,明显是不靠谱或者根本就没戏的案子,但是律师会受案告上来。也可能是靠谱的律师不收,当事人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不靠谱的律师来“硬诉”,自己还满心欢喜感觉像得救了似的。当事人诉权当然应该保障,但告状的目的是理性地判断能得到救济和利益,也不是买彩票撞大运,这一点你们律师最该明白。笔者:能把在其他律师判断是“败诉的案子”说成“能赢”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真有本事的人,一种是真不行的忽悠。W法官:很多根本就不靠谱的案子,我觉得只要是法律人一眼就能看清的,但还是会告上来。当然,也能理解,律师也是人,也得靠接案子活下去。都是些不该通过诉讼解决的,或者在法律层面上根本就没戏的案件,虽然庭审会走一遍,但对不起,无一例外都是败诉结果。笔者:您说的这种情况新的委托人是不了解的,所以很多不靠谱的案件或者根本没戏的案件还是会接踵而来。W法官:是的。委托人对此还挺高兴的,感觉“其他律师都拒绝了,就这个律师愿意接这案子。”安抚委托人心理角度来看,如果就图这种感觉的话,也许也是一种解决方案?笔者: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这里也包括根据情况说服当事人放弃“硬诉”,因为律师才知道案子有多大把握。虽然这样做对律师自己没什么好处。W法官:掌握案件的全貌,律师和法官本着能让诉讼双方解决问题的态度进行合作才行,这是我们该干的,爱财要取之有道才行。也可能是律师太多了所以缺乏权威的原因?律师说了中肯的话,但当事人老不信邪,会认为“你不接没关系,反正还有其他律师会接案。”良药苦口这句话,对很多当事人不管用。笔者:您在庭上会当面指责律师吗?W法官:当事人在场的时候,我不会。虽然有时候想教育一些年轻律师,话不能这样说,案子也不是这样办的。笔者:我觉得法官虽然是庭审指挥官,不该和律师脸红脖子粗地说话。也应该考虑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关系,法官当庭训律师,当事人会有一种“我的律师被法官数落了,案子是不是会输啊?”的担心。当事人怀疑律师不行的话,律师以后说什么当事人都不信了,不利于今后的和解与争议解决。以上是与民事起诉相关的一部分法官和律师的专业意见。面对司法实务中各种问题,现任法官与律师的真实想法是怎样的?以此作为焦点,通过法官与律师对谈的方式,今后随时和大家分享我们的意见。在此感谢您的指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