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半路拦过车,我是干过很多次,大家别误会,我是打不到车,就想截个顺路车。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我回老家的路上,做城镇车有时需要在半路下,这时候叫车是不可能的,我就只能截下路过的车辆,有普通的三轮车,也有小轿车。有人会问,你就不怕危险吗,我们乡下没大家想象的那么复杂。只要是你去的方向,很多人都乐意载一程的。有的我给车费,对方还不收。
今天我想说什么呢,如果你看见前面有人拦车,你能冲撞过去吗?如果拦车的人手里拿着东西,眼见冲过去丢下了东西后退,然后开车的人被丢下的东西绊倒,能不能找拦车的人索赔?这好像是个法律问题,好像又是个道德问题。我是个半路出家的法律人,也算是个拥有综合能力的人。我没办法像一些律师前辈那样信誓旦旦的去说什么“上位法”“下位法”,有权或者没权,更做不到像很多律师前辈那样鼓动冲撞拦车人的司机去起诉,并斩钉截铁的说,这个司机起诉一定成功,然后这些律师前辈们再在自媒体视频中附上自己的起诉思路,并说以前有类似起诉未成功,是因为对方的起诉思路不对。就差说,找他打官司,司机一定能赢。这让我这个半只脚入法律的小辈情何以堪?这些前辈们真的就这么着急接这个案子?着急到甚至可以枉顾事实,枉顾法律,只截取一星半点的视频,再冠以自身微弱的法律知识,就成了接案子的手法了。难道只有广州的律协才要求律师不得对当事人做一定胜诉的保证和诱导吗?当事人在签委托人时,一定会有个法律风险告知书,能否胜诉是都法官决定的。另外,胜诉与否,律师费都少不了的。
我们再回头说说明知前方有人拦车,还要冲上去,结果摔倒了,到底谁的责任。我们正常操作是不是要减慢速度,看下情况,抛开这个人有没有权利拦车。那如果不停反而加速冲上去,且不说是不是“卡”,那本身就不是正常行为了,而是限他人于极大的危险中,拦车人慌乱之下丢下手中的物品,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了,反而是开车人冲上去是超出正常人预知。我之前说法律人不需要背法条,是需要培养法律思维,熟悉法条背后的法理,为什么要这样制定,如果没有相关法条,又出现新情况,下次修法时,是不是可以补充,新增法条,如果不适应新情况的法条,是不是要废止。那些鼓动司机去起诉要赔偿的律师前辈,估计是法条背得多了,忘记法条背后的法理了。不让摩托车上高速,这个行为的目的是维护大多数上高速的人的生命安全,只是让小部分摩托车主有少许不方便。任何为大多数利益考虑的行为,一定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反过来,只能保障少数人利益,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哪怕是已经形成的法条,也会被提上废止的行程。我们听过读书千万别读傻了,我想说,读法律也别读傻了。
跟大家分享一个经典段子,一位老大姐误入了一个博士群,这天博士们在讨论一滴水从高处落下能不能砸死一个人时,各位博士使出浑身解数,各种验算,得出各种结论。大姐说了一句,这不就是雨吗?博士群瞬间静下来,然后把老大姐请出了群聊。这就是生活经验和各种理论。段子归段子,也不得不让人反思,那些律师前辈们为什么会去鼓动司机去起诉,还说除非拦车人给这个司机道歉,才可以考虑不去起诉。这里我就不阐述摩托车的拦车人是否有权利拦车了,其实,通过“授权”,工作人员也是有这个权利的,可能那些说无权的律师前辈,只知道法律授权,而不知具有法律授权的组织也可以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去行使权力。对法律知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管是司机本人还是那些鼓动司机去起诉的律师前辈,都上演了一出法律闹剧,那个司机竟然还随身携带一本法律书。
所以,有朋友问我,在网上找律师靠不靠谱,我会笑笑说,简单的咨询可以,但涉及处理事项,除非万不得已,尽量去当地律所找律师。因为无论打赢打输,律师费都一分少不了。但如果在你当地找律师,至少还可以打听下这个律师的人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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