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健全,去法院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了常态,但是去打过官司的人可能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打官司的确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时间拖不起,且不说法院的审理期限,案多人少的排队时间,单单就对方当事人通过上诉等渠道的拖延时间,很多人都等不起,一个官司一打就是一年两年,到执行阶段再拖个一年两年,结果四五年就没了,这对大家来说真的是一种煎熬,那么遇到这种故意通过上诉来拖延时间的当事人我们该怎么办,今天小编就从法律角度给大家说说。
大家都知道,我国法律对打官司设置的是两审终审制,就是说一个案件如果对一审不服,可以再申请二审,这样一审就不生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案件更透明,更公正,然而万事万物都是有利有弊,这样做公平有了,时间上就肯定要延长了,再加上我国对上诉制度没有严格的规定,上诉的渠道非常的宽泛,只要缴费就可以上诉,就这么简单,也就导致了很多上诉案件的发生,这其中就难免有很多是为了上诉而上诉,为了拖延时间而上诉,这损害的当然是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还是合法合规的损害。
但是作为案件当事人,对方一旦提起上诉,一定不能掉以轻心,也要像一审那样认真的对待,当然还是需要律师的,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律师都是分阶段代理的,一审结束后人家的代理就完结了,二审对于律师而言等于是重新开始,所以律师费还是要重新给的,这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损失,毕竟律师费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出,不能判决给对方,而对方跟你一样,不过他还要多出一个上诉费,不过这个上诉费最后盘给谁还不好说,有可能判给你,或者你们两个分担都是有可能的。
二审的话对案件的事实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是如果对方有什么新的证据的话就需要做充分的应对,毕竟官司这个东西,可变性还是很大的,如果二审发回重审,那么还要走一审程序,还是可以再上诉二审的,也就是说一个官司虽然是二审终审制度,但是他是可以在一审二审之间循环来的,这个算下来的时间的确是很长的。
那么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呢,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这样玩弄我们么,就目前法律而言,对这一块的要求的确比较模糊,虽然规定了二审发回的有关限制,但也都是大方面的,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限制了发回次数,一般情况下只能发回一次,这样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循环发回的发生,而且对于发回的理由也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同时加大了二审法院改判的要求,当然这些也只是一定程度上对程序的规制,真正的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还需要法律进一步的完善规定,增大惩治措施。
最后小编要说的是,既然走上了打官司这条路,不管有多漫长也只能走下去,要做的也就是调整好心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法律就是这样,有些时候我们也只能去遵守,不能用违法的事情来解决自己的合法问题,这样往往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