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伤害”,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在生物界,伤害可分两种,肉体和精神。
而后者仅见于人类。
对动物来讲,伤害的发生基本是为了吃饭或者求偶。
异类之间,比如,羊啃树,狼吃羊;
同类之间,比如,雄性为争夺配偶或者领地而进行争斗,但这种伤害也仅限于点到为止,一方认输,另一方绝不赶尽杀绝。
人类便大不同。
姑且不论为利益而发生的无数流血屠杀,单单加上了精神伤害这一层面,就让这个词的内涵瞬间扩大了不少。
所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
有恩怨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必有伤害。
比如:
热恋的男女,一方突然移情别恋了;
发小的伙伴,友谊的小船不幸翻了;
亲亲的爹妈,为了钱财把骨肉卖了;等等。
并且,文明社会,心理伤害的危害程度远远超过了生理,于是人们就创造了很多应对方法;
拿我们中华传统文化来讲,
佛家的应对堪称得失无意,风轻云淡。
《寒山拾得忍耐歌》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寒山问:“世间有人谤我、辱我、轻我、笑我、欺我、贱我,当如何处治乎?”
拾得答:“你且忍他、让他、避他、耐他、由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总结起来即是:一切自有因果、循环、报应在。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心不起则一切不起,心不动则一切不动。
看来,能体悟此道并长期践行的,也一定是下功夫修行内心的人才可以。
道家呢?不能不说最为豁达。
你看,“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见《道德经》49章),
对于那些事而有善的人,我们应该让他们尽量保持和发挥这种善行;
对于那些事而无善的人,我们应该包容他们,并帮助他们尽可能地表现其善行。
这样,我们的“德”性修为也就会普遍的提升。
真所谓成人又成己。
还有更进一层的:“大小多少,报怨以德”(《道德经》63章)
没有一定的人生境界,恐难达到如此高度。
儒家的做法最为平实、最为通透。
也就是不像道家和佛家那样,高调出场。
即所谓中庸之道。
中是什么?不偏不倚,恰如其分,最好。
庸是什么?不唱高调。
你看孔子,不唱高调吗?不唱。
《论语·宪问》中有“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就是说,可能有一个道家的弟子来问孔子:“别人对我很坏,伤害了我,我用好心和恩德去回报,您老人家觉得如何?”
如果在现在,或许有人回答,这个很好啊,以德报怨,真乃人生大境界!
孔子不以为然,反问:“何以报德?”
你用恩德去回报了伤害,请问又用什么去回报恩德?
孔子接着说了八个字:“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后面一句很好理解,用恩德回报恩德。问题是什么叫以直报怨。
康有为的解释最为高妙:
“孔子非不能为高言也,籍有高深,亦不过一二人能行之,而非人能共行,亦不能为大道,孔子即不言之矣”
就是这个以德报怨啊,确实是一个高标准、大境界。
孔子难道提不出这个标准吗?不是得。那他为何不赞成呢?
因为孔子知道,这样高一个标准,对普通人来讲很难达到,即便有人能做到,也就那么三四个人而已。
如果仅少数人能行之,就不能作为一条标准提出来。
行不通,又硬要提倡,结果就是人为制造了许多的伪君子。
所以,这个“道”一定不能唱高调。
那怎么办?实事求是。
提出一个既能实行又不离正道的方案:对于别人的伤害,既不报之以怨,又不报之又德,而是报之以直。
用通俗的话来讲,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对于伤害人的人,该道德谴责的,必须严厉谴责;
该去法院打官司的,必须对质公堂;
该下牢狱接受惩罚的,必须绳之以法。
我觉得,孔子这个做法,很实在,很高明,还很正确。
为什么实在?因为不唱高调。
为什么高明?因为选择多样,不拘泥于德或怨。
为什么正确?因为既解决了问题,又坚持了原则。
你看,这就是儒家的智慧,你是否也觉得这样做非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