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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了一位朋友的留言后,有更多的读者在后台咨询相关问题。#法律加油站#
彭律将一一通过后续文章进行回答,基本都是按打劳动官司的时间顺序展开。
如果有朋友比较着急,也可以留言。
目的还是帮助更多打工人做到打工不迷路,安全万里行。
昨天一位朋友在问:
公司拖欠工资,时效过了,法院驳回,应该怎么办?
刚好前期已就确定劳动关系进行了分析。
是劳动关系,那么首先就是应该判断咱们打的官司,是不是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
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则白忙活一阵,最后逃不了被驳回的命运。
因此,主要还是讲清时效的问题。
02
(一)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1年,这里分成两种情况:
(1)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比如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
是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推定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从该日起算1年时间。
这里为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而是劳动关系终止?
因为也可能是公司破产、单方解除等情形。
这里也要分情况:
比如,被拖欠工资的,在职期间,劳动者随时都可以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但是离职的,劳动者要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仲裁。
否则可能“不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被驳回仲裁请求或诉讼请求。
也就像留言的那位朋友提到的,被法院驳回了。
(2)请求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两倍工资,
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主张,大致就是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之时一年,或年2月1日起一年。
这里为什么是年2月1日?
一是因为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出台。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年1月1日之前的一概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合法。
之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此时算起的1年之内诉讼才是有效期。
(二)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
这也就是说,社保这项,任何时候都可以去要求。
但需注意的是,社保补缴在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而不是提起劳动仲裁。
(三)时效中断的情形:
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
①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②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时效中止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
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03
《打官司学会这36招、老板都不敢和你硬杠》今天分析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知识。
从中可知,大部分情形下时效为1年。
超过1年就丧失了胜诉权。
即使仲裁委受理,但如果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则会被驳回。
这就是后台留言这位朋友遇到的情形。
那这时候该怎么办?
彭律觉得需要从以下方面来看是否有起死回生的可能性:
一看是否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
二看是否是法官主动提起的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是,则可上诉。
因为法律规定,法官不能主动提起超过诉讼时效,只能对方当事人提起。
之前,彭律在接受打工人咨询时,
一直强调就是不要错过时效,任何时候都是赶早不赶晚,不然真是贻误战机。
本来工资收入、劳动报酬等就是劳动者付出汗水应该得到的,
而因为超过时效而维护不了自身权益,实在可惜。
这里再次奉劝打工人,当我们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抓住战机,及时行动。
后续,彭律将就劳动争议中遇到的问题,如何打劳动官司,和大家继续一起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