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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以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便困难群众参加诉讼活动。卓尼县人民法院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援助方法,积极开辟困难群众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模式。
近日,卓尼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审查相关材料时发现该案较为“特殊”。
案情简介
原告朱某因务工不慎摔伤造成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至今尚未完全康复,巨额治疗费已经压得全家喘不过气,加之施工单位未能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使得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原告朱某急需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诉讼费用的问题发了愁。立案庭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后,告知朱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来减免诉讼费,并当场协助朱某填写了申请书。
经核实材料、领导审批,朱某的情况符合《诉讼费费用交纳办法》中缓交、减免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条件,准许朱某免交诉讼费用.66元,并承诺卓尼县人民法院将公平公正审理案件。
朱某激动地说:“法院是我们老百姓的主心骨,帮助我解决了大难题,实实在在是为民着想,为民办事”。
卓尼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从便利当事人角度出发,建立起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财务室三层退费模式,极大简化了诉讼费退费程序。年至今,卓尼县人民法院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诉讼费9笔合计.66元,将司法救助的温暖阳光撒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确保了困难群众依法平等享有诉讼的权利。
(供稿:立案庭)
原标题:《没钱也能打官司,合法权益得保障——卓尼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