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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望闻问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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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望闻问切

春秋战国时期扁鹊创造的望闻问切“四诊法”被长期适用于医学临床,迄今方兴未艾。医生治疗的是人们的肉体上的疾病,治疗当事人精神疾病的律师业应当广泛适用该古之瑰宝。若律师不会驾驭诉讼,没有与当事人的默契配合,可能导致败诉。若律师不会接待客户,讨价还价不当,往往会为丢掉客户苦恼,也会为得不到合适律师费伤脑筋。但是,若律师深谙“四诊法”,悟其真谛,不仅对律师做出恰当的出庭对策、获取庭审出彩大有裨益,而且对律师开出现实的律师费价格、取得合适的律师费奠定良好基础。反其道而行之。若当事人巧妙运用“四诊法”,会为自己找到合适的律师、为取得胜算结果创造条件。诊法一、望,即为观其形,察言观色,观其神色态情。客户一旦进入眼帘,律师的眼睛就应当积极工作起来。如果客户拿有书面材料让律师看,特别是书证,律师应当仔细查阅,因为这些证据可能影响案件成败。尽管不可以貌取人,但是律师必须细心观察客户的衣着打扮、言谈举止,以判断客户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对不同的客户应当开除不同的价格。对大客户开价过低,他会认为您没有品味、不是大律师。对小客户若开价过高,只会将客户吓跑。如果客户衣服笔挺、气态上佳,律师千万不要为留下客户与这些客户称兄道弟,因为他们是非常讲究的人,需要尊严和形象。如果是文弱女同志、天真儿童、羸弱老者或者惨不忍睹的残疾者,有某方面特点,可以考虑将客户作为模特或者道具设计出庭感染法庭,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俗话说眼见为实。当事人可以通过看律师执业证甄别真假律师,通过看律师代理词、辩护词及学术论文,了解律师的法律理论造诣,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报道了解律师的知名度,通过查看律师曾经办理的成功案例,了解律师的执业经验,律师通过观察律师服饰判断律师品味性格。通过仔细查看,完全可以得到某个律师的详尽信息,从中挑选适合自己的律师。诊法二、闻,即为听其言,耐心倾听,分析当事人心态。客户一踏入律师事务所大门就会开口。他们谈自己了解的案情,发出疑问,咨询律师。若当事人谈论案情抓住了要领,发问问到了一个案件焦点上,说明当事人有一定法律积累,或者请教过法律人士,律师解答问题时必须慎之又慎,否则若一个解答偏离,客户便会离你而去。如果客户特别??嗦,自己可以适当诱导其到正体。但是如果是自己的潜在客户或者准客户,一般情况下,自己不要随意中断客户的谈话。客户不仅会认为不礼貌,而且可能认为不太重视他的事。自己家人被关或者有纠纷诉诸法院,当事人的心情往往会低落、压抑、愤懑、亢奋,若客户欲言又止,或者感情得不到宣泄,客户流失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如果客户长篇累牍不知所云,这样的客户与律师共同上庭可能带来麻烦,不如让客户做旁听。如果客户条理清晰、语言表达到位,这样的客户经过律师包装设计可以与律师同台竞技。客户也可以通过倾听律师谈吐,判断律师思路是否清晰,法律知识是否专业,口齿是否伶俐,是否能够准确表达,是否能说服自己。诊法三、问,即为问其疑,破解迷雾,化解问号。被告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原告起诉的事实是否有隐瞒?被告人是否有正当防卫情节?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现有的证据有哪些?是否有证人可以出庭作证?如果通过律师看和听尚未弄明白案件中关乎案件性质、成败、重要情节的问题,必须通过发问得到答案。律师的发问应当是在看和听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切忌发问重复或者不得要领。客户可以通过向律师请教问题探视律师法律涵养,判断出律师的专业程度。诊法四、切,即为号其脉,切其要,把握要领。给案件号脉、促成委托协议是最难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客户讲罢案情,问过疑难,势必让律师谈对本案的看法,甚至直接了当问律师,如果案件交给你,你有什么辩护意见、代理思路?律师应当运用自己对事实的把握和对法律的理解,切中要害的谈舒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但是,如果客户全部得到了律师详尽的案件分析,号准了律师的脉搏,可能有的聪明的客户走过几家律师事务所以后,便会一走不复返,自己充当律师角色去了。现在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为招揽客户,咨询不收费,如果费尽心机接待,最后客户剽窃了自己的劳动,不能不让精明头顶的律师大伤脑筋。遇到这样情况时,如何处理?众说纷纭。有的主张律师点到为止,不多说。有的主张律师和盘托出,以显律师真诚,宁要天下人负我,不要我负天下人。我倾向于律师对其中一点谈清谈透,谈到位,其他要害点到一句带过,让客户觉得意犹未尽,从而坚定聘请你出山的意向。有的客户会直白的问:对案件的胜诉有几分把握?您感断定案件一定会赢吗?这绝非客户在发难,而是正常渴望胜诉或者解救家人思想的表露。由于律师没有裁决权,法官是最终的裁决者,故根据律师行规,律师不能包打官司,不能保证一个案件成败,但是客户却急盼律师有一个圆满承诺,来安慰自己忐忑不安的心。既能不丢案件,又不违规,这确实是律师非常难处理的问题。我想律师在案件评析时不妨加上一些先决条件,比如,如果你所述事实有足够证据资证、没有任何出入,如果严格依法办案,律师认为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最终裁决权在法院的法官,因此律师协会不容许律师包揽诉讼、打保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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