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介绍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在行政诉讼中,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差距 [复制链接]

1#
白癜风容易治疗好吗 http://pf.39.net/bdfyy/dbfzl/160319/4793212.html

在土地征收中,行*机关既是决定者也是执行者,权力高度集中,被滥用的风险极大。征地拆迁涉及很多法律程序,行*机关在其中的任何一个程序中滥用职权、违法行*,都会侵犯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行*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形,法律也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诸多救济途径,其中最有效也是最常用的就是行*诉讼制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

那么“民告官”到底有没有胜算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打官司这事不仅是跑几趟腿、喊几声冤那么简单,这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技术活。很多人认为,是非就摆在那里,除非法官眼神不好,要不然怎么会不站在正义一边呢?

任何事实发生后便难以再现,行*机关只能通过一个一个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而我们同样要通过证据来证明行*行为的不合法性以及自己遭受的损失。打官司实际上就是打证据。

根据《行*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代理律师在行*诉讼中具有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这是代理律师的专属权利,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比如有的当事人委托自己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作为诉讼代理人)则没有该项权利。律师是专业法律工作者,调查、收集证据是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要求,因此,法律保障其调查权,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

另外,代理律师享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这包括证据材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庭审中涉及的有关材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律师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相比较而言,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则仅仅有权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不能查阅、复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