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或请律师打官司,当然要把有利于自己的事儿和证据告诉律师,可对自己不利的事儿和证据有必要告诉律师吗?有人的选择是“当然不能说了!主动说对自己不利的事儿,那不是傻子?!”可我说“不说的才是真傻!除非……
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转载需在文首标明作者及出处
有人的选择是“当然不能说了!”打官司肯定要说对自己有利的事儿,主动说对自己不利的事儿,那人不是傻子?!可杨律师要说的是“不告诉律师的才是真傻!除非……”
通常来讲,聘请律师应该如实向律师全面说明事实,不要遗漏对自己有利的事儿,也不要故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儿,更不要为了让律师作对自己有利的判断,而虚构事实。
在案件没有审理、律师没有看到对方的说法和证据前,要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来作出法律分析和判断,如果当事人向律师提供虚假案情和证据,那么律师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虚假案情和证据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利的判断没有任何意义!只能耽误当事人的金钱和时间!
当事人向律师全面介绍案情,并由律师进行分析后双方共同认可,是当事人与律师合作的基础。因此,向律师介绍案情应该如实、全面,不要故意隐瞒!
那么,律师知道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实是否会对案情进展有害呢?
我一直认为这个担心没必要,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是帮助自己的,不要因为担心律师知道对你不利的情况后损害你的利益。
从律师的职业操守角度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律师有义务就所知晓的对你不利的情况保密,且应尽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对外维权方面,你的律师和你应该是在同一条战线上的。
如果当事人故意隐瞒了不利事实,律师即使做出了对当事人有利的分析和判断,也不代表法院最终会按当事人说的事实来判决。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事实上有不少当事人到律师所和律师沟通时,仍会故意或不经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哪怕律师在核实情况时已有怀疑并再三向其核实,仍有人坚持不说实话,甚至编的假话都不能自圆其说!这样的做法,只能自欺,无法欺人!
除非当事人确保所隐瞒绝不会被揭穿,否则自己的律师如果到法庭上才突然从对方那知道了对己方不利的情况,由于事先准备不足,律师很可能做不到提供最优的应对方案,发生这样的状况,最终吃亏的是当事人自己。
相反,如果当事人主动向律师全面介绍情况,在能帮助自己当事人的情况下,律师会尽量帮避免对自己当事人不利的结果。即使律师认为不能解决这个困难,也可以提前给当事人一个客观的分析,让当事人做出理智的决定。同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精力、财产的支出!
作者资料: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电视台“热线十二”直播评论员并曾录制《法律讲堂》,著有法制出版社《生活中的合同》一书,北京市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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