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打官司
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诉讼秩序
同时避免滥诉和恶意诉讼的发生
往往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
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如何计算诉讼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交或免交
今天,小编和您聊聊诉讼费那些事儿~
1.诉讼费用是什么?
案件受理费:第一审、第二审、再审案件中,依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申请执行、保全措施、支付令等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诉讼费由谁来交?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一审案件受理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最终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金额。
3.何时交费以及不交的后果?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通常情况下,若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
4.如何计算诉讼费?
关于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请求数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5.胜诉后想申请执行,需要交费吗?
执行申请费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无需申请人预交。
6.可以缓交或免交诉讼费吗?
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缓交诉讼费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情形。
免交诉讼费用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7.如何申请免交、缓交、减交诉讼费?
符合上述情形的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原标题:《七问七答,一起聊聊诉讼费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