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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19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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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个地方美食个体户,辛苦经营小网店多年,卖扣碗肉份,被套路诉讼5万元赔偿,上了热搜。

我对这件事儿的观点也是很明确:

1)不能让故意诉讼让法律沦为赚钱工具,更何况是通过欺负弱势、法律能力弱的小农商户。

2)君子易处,小人难防,不能助长故意诉讼、职业诉手,拉低社会道德水平,不能助长为赚钱而诉。不能让老实劳作,挣辛苦钱的个体商户,总要担心暗地里有人盯着,双手养活自己时,还要背脊发凉,心寒。

3)个体户不规范的地方,可以罚,也该罚。但要由国家罚,罚款入国库,不能入私囊。要考虑没有主观意愿危害社会,也没有危害社会,所以罚金金额要合理,不能太过份。

01事情大致这样

前段时间,一个重庆的家庭式熟食个体户,王女士,被一个职业打假人邵某盯上,假意大量购买熟食,号称单位团购,下了个“大单”,份扣碗肉。然而私下里全程录像、缜密留证,反手以食品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缺乏食品标签),诉王女士赔偿5万元。法院还一审二审都判罚5万。

目前王女士在艰难地上诉。对于她来说,5万的判罚是笔很大的金额,王女士感觉很崩溃。事情上了热搜后,很多网友同情她的遭遇,在捐款帮助她。

02看看原告、诉讼方,邵某

多年来,邵某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大概率是个职业打假人。邵某的律师辩称,“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

真的很聪明,深思熟虑过,他们知道,知假买假并不违法。

甚至邵某本人都不否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买了8次过期食品就不是消费者。”

看,精通法律的诉棍。把法律研究透了,知道自己的安全边际,然后找别人的漏洞,下手。这样的别人,往往也不是富有资源的大公司,而是弱势的小商户。

强的他们惹不起,也赚不到钱,只有弱的,他们就显得强了。怕强凌弱。

典型的利用自己懂法,精研法律,精心地寻找法律弱势群体的瑕疵下手。法律惩罚了不太懂法的小商户,反过来对故意诉讼的人无能为力,甚至有可能是纵容故意诉讼、不当得利。

所以,旗帜鲜明地说,我不反对消费者苛刻地盯着卖给他的不规范的商品;我反对诉棍,为了钱,盯着不够一直规范的小商户们。

03注意,这里的本质区别是:消费者是不满商品,诉棍是想要小商户的赔偿

消费者不满意的先是商品,然后才是商品的商户。诉棍先关心的是有漏洞的小商户,然后才去找他们有漏洞的商品。这就是本质区别。

区别,就是一个是消费者,一个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是一双恶意的眼睛,在挖空心思地寻找小商户们的漏洞,并向从他们不富裕的身上,咬一口。

区别,就是一个源于消费,一个源于恶意、故意的算计。

之所以是小商户,就是规模小,缺乏所谓管理,做事不够规范,法律法规意识弱。这样的群体,一定做不到一直都规范、各方面都规范、时时都规范,总会有漏洞。

而职业诉棍,不是为了不规范会伤害社会,而是找最值钱的漏洞,狠狠地赚一笔。甚至为了金额足够大,他们要主动制造一个大单。

他们也知道,他们赚的,就是对小商户的伤害。赚得越多,伤害越大。零和游戏嘛。

他们关心的不是食品安全,而是利用法律工具,为他们猥琐的目的服务。只关心能从弱势的对方身上,赚多少钱,多多益善。

至于对于对方造成多大伤害,他们会用自己没有违法来自我安慰,解脱任何负罪感。理直气壮地把伤害进行下去。

正常的消费者,可以善意提醒,可以批评,可以投诉,甚至可以恶意的骂,我都是能理解的。

但是,但是,处心积虑地提前算计,假装买很多份所以诉讼金额足够高。处心积虑地全程留证,视频记录,让一个没有准备、缺乏保护自己意识的小生产者,猝不及防、完全落于证据和法庭法律程序的下风,是有点令人胆寒的。

04回过头看王女士,是不是普通、凭自己双手、人畜无害?

先确立个背景信息,这家熟食个体户,应该不是制假,没有制售伪劣、伤害消费者健康、违反食品安全的熟食。没有主观、恶意危害社会健康的行为和意图。

王女士一家在重庆忠县马灌白高村,婆婆虽然自小没有上过学,但做得一手好地方风味食品,很会做泡菜、*荆麦酱、渣海椒、风豆豉、腊肉、香肠等,都是当地农村美食。

王女士土特产店的扣碗肉

王女士年注册了1)营业执照、2)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和3)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丈夫一起帮婆婆扩大生产,通过自家小店网上销售。微店开了好几年,口碑一直挺好。售卖的各种食品,都用真空密封包装。

总结一下,就是典型的家庭手工业者,凭自己双手劳作,自己养活自己,人畜无害,不给社会添负担,甚至在做社会贡献。其实还挺成功的,感谢互联网给小商户带来的时代机会。

手工作坊,不是工厂式加工,有时候嫌麻烦,食品标签不贴,的确不好。注意,漏贴食品标签的确不规范,不符合食品法要求,但是不是食品安全、健康危害问题。这一家人,也没有主观危害社会的意图。

05故意诉讼有社会价值吗?还是社会伤害远大于社会价值

虽然,客观上看,这样的故意诉讼行为,似乎也是提高了法律法规执行程度,似乎顺带产生了社会价值。

对的,就是这两个字,顺带。

罚金被诉方,揣入私囊,是主线。社会价值,是顺带。更有的是社会代价,或者说降低的,是宝贵的社会道德标准。而社会代价,是由全社会买单的。

最大的代价之一,就是社会道德的降低: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这就和扶摔倒的老人被讹诈,所以大家都不敢扶是一个道理。受到伤害的是整个社会、是需要帮助的人;得益的,只有那个诉棍,和他的律师。

少量诉棍(伙同律师)赚着些点小钱,千千万万个小商户,提心吊胆。

是,知假买假不违法,但是,违不违背社会道德?大家扪心自问一下。

我们希望构建的社会,有法律,也要靠很多社会道德维护。

如果只靠法律,公诉良俗没法约束大家,没到犯法程度的不道德事情,都拿它没办法,那社会会糟糕很多。

社会道德的提高,是很艰难的,需要长期积累,一个一个人、一天一天、一件一件事情。

但是,社会道德的崩塌,是很快的,只要不道德的事情没有受到谴责,甚至不道德还能赚大钱,那道德标准不高的人,谁不会趋之若鹜?剩下那些想要遵守道德人,就陷入尴尬的境地。

我们能不能进入这样的境地:我不道德,我不合理,但是我不违法,我不道德还可以赚一笔,不违法就可以肆意而为?

06故意诉讼伤害的怎样的小商户的营商环境

关于社会环境、经商环境,如果你知道有人可能在暗中,盯着你,你会不会平日里背脊发凉?

这个恶意诉讼的问题,已经不是这份扣碗熟肉有没有标签的问题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有没有可能被恶意的诉棍盯上。

你敢说你该知道的法律都知道,不该犯的错误都知道不犯吗?

如果你意识到,有个人暗中盯着你,找机会抓住你的错,然后要告你、狠狠地算计你的大额赔偿,你会不会平日里背脊发凉?日子过得都有点提心吊胆、不踏实?

然后法律又似乎站在他们一边,因为你不太懂法,每日辛苦、没时间研究法律;而他们,每天在拼命琢磨法律的漏洞,琢磨能用法律谋些什么不可告人的私利。

我们都明白,故意诉讼是不做小钱的,不合算嘛,这帮人肯定是算账,怎么弄才能大赚一笔。这次的碗,都是故意订的大单,这样罚金也高很多。恶意昭昭啊。

我们的睿智的古人,早就提醒过,君子易处,小人难防。

这样能保持和谐社会吗?法律应该保护的是弱势群体,而不是精通法律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尤其他们的利益是通过攫取他人利益获得,以“邻”为壕,以小微商户的血汗钱,为诉讼收入来源。

07罚5万是不是合理?受益的应该是社会、国库,而不是私囊

王女士有没有失误?有。食品没规范贴标签。

该不该罚,有失误,该罚。

不过,一个小手工作坊,家庭式的,辛辛苦苦劳动赚钱。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危害。没有主管意义,危害社会。(尤其这点,和故意制售劣质食物,用病猪等,有本质的区别。那叫主观危害社会。)

好啊,该罚,我支持,但是,该罚多少,金额合不合理?谁该得到这笔罚款?

事有轻重缓急。犯错也有轻重大小之分,显然。

全额退款,没问题,邵某有这个权利,王女士也有这个义务。

罚款多少合理?食品安全法规定,售价十倍或损失三倍的罚金。可以看看邵某有“多少损失”,根据这个罚啊。这也是遵守法律,合法合规。大家不是都在说按法律办事吗?

那么,关键来了,损失金额,理应由原告方举证证明,由法院判断和理性,裁量。

如果原告方,证明不了自己有很大的经济损失,也不能拿到很高的补偿。这很公平、合理。

反过来看,起诉方邵某,有没有主观、真实意图一次性消费份熟肉在先?还是钓鱼式消费?很容易证明。看他事先是不是如他所声称,有个公司团购就可以。我猜他没有。甚至他有和他御用律师的合谋。

最后,为此事不平的人,支持王女士的人,赞同我的观点的人,请务必让更多人看到!

更多的人发声,可以改变王女士的不利命运,也改进我们的社会环境。

#法院回应女子卖碗熟肉被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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