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7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王家利)“感谢法院悉心调解,没想到不用打官司,没花一分钱,就拿到了退费。”9月7日,在汉南区法院立案庭,业主赵女士难掩激动。
纠纷解决后,法院还为赵女士发了一张“无讼和解卡”,对她参与多元化解纠纷予以肯定和支持。这张“无讼和解卡”上记载了纠纷的当事人和案由,并写明了达成和解的事实。卡片的最下面,还写了“调为先、人为本、和为贵”这一行字。
图为汉南区法院发放的“无讼和解卡”。通讯员王家利摄
2年前,赵女士花了50多万元在汉南区纱帽街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面积90多平方米。交房办证后,经过实际测量,房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了0.66㎡。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这属于开发商违约,理应退还相应的差额面积款项余元。
赵女士为此多次和开发商沟通,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和赵女士有类似情况的业主还有20多个。今年8月,赵女士在内的20多个业主一起来到汉南区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面积差额款。
“这个事情法律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证据充分。”立案庭法官石忠玉介绍,只要双方愿意,不需要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诉前调解就可化解。
很快,在法院诉前专职调解员主持下,开发商和王女士在内的20多个业主达成了调解协议,就退款时间、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
开发商的代理人说,诉前调解确实省了很多事,这些案子解决后,还给有诉求的业主做了一个示范,帮助化解了很多潜在纠纷。
据悉,今年1月,汉南区法院在全市首次推出《实施发放“无讼和解卡”制度的暂行办法》,在辖区内推行“无讼和解卡”制度,对选择人民调解、行*调解、法院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矛盾,并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发放“无讼和解卡”。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多元解纷则是当下推行的化解矛盾的方法,给当事人发放“无讼和解卡”就是给予他们正向激励,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无讼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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