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诉讼的原告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民告官”行*诉讼的原告主要是“民”,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诉讼,成为原告。同时,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可以适用《行*诉讼法》在我国提起诉讼,成为原告。行*诉讼中的被告只能是“官员”,即作出行*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主体,原告和被告的角色是不变的。
来源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诉讼司法观点以及实战资料收集汇编》节选(由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行*法团队负责人李*民律师汇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