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记得
小编之前报道过的一篇文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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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因白沙大桥建设项目,孙某及其家人的房子需要搬迁。根据测算,孙某房子的面积虽有.89平方米,但仅有.20平方米为合法建筑,其余面积均属于违法建筑。为解决拆迁问题,柳北区相关部门多次与孙某及其家人洽谈,但均被拒绝,未能最终达成补偿协议。为更好地为孙某的房子估价,做到公平公正,拆迁有关部门还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房屋征收评估,相关评估数据亦在年5月31日《柳州晚报》4版上登载了公告;但是,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年8月18日,在执行强制腾空房屋过程中,孙某及其丈夫、女儿并纠集其他人员等十余人站在房屋楼顶通过拉横幅,威胁投掷、引爆煤气罐,往身上倒汽油自焚、企图跳楼,将几岁小孩企图扔下楼等方式抗拒、阻碍执行。还拍摄相关歪曲事实的视频传到网络上,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
现在这家“最强钉子户”怎么样了呢?
请看后续报道:
年4月17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据悉
被告人孙某的涉案房屋
涉及柳州市重点工程白沙大桥建设项目
孙某及其家属以暴力、威胁方式抗拒执行
造成了项目停工延误
严重影响了柳州市重点工程的进度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年7月19日,柳北法院依法向被告人孙某送达柳北区人民法院行*裁定书(桂行审31号),年7月28日,柳北法院发布公告(桂执号),明确根据已生效的行*裁定书,责令被告人孙某在年8月4日前迁出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白沙村三队39号之二房屋,腾空移交。年8月18日12时许,被告人孙某在知晓柳北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要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搬迁后,召集亲戚好友并利用拉横幅,使用煤气罐、汽油等物品进行威胁的方式,阻止强制搬迁,致使人民法院行*裁定无法执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通过各种手段威胁、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证人证言和现场视频等相关证据,被告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龙城法苑、柳州晚报、柳州1号APP)
编辑:张薇、林喆
校对:莫妍
审核:*莎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