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3月9日讯(记者张理晶)民工邓某工作时不慎将手锯伤,包工头和老板互相推责,拒绝赔偿,最终在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追回了8万余元补偿金。“感谢法援中心的法律救助,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人的心意”,3月5日上午,邓某的女儿来到该援助中心送上了一面锦旗。
邓某是恩施人,受雇于包工头刘某,从事木工工作。年7月,邓某在蔡甸区某工程项目部工作时不慎将左手锯伤,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机构鉴定,邓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后误工期为9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后续还需治疗费或据实赔付,包工头刘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表示不应由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项目的发包方、分包方也相互推诿,拒绝对邓某进行赔偿。
据了解,邓某家庭十分困难,此次事故给邓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让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没钱打官司,万般无奈之下,邓某及家人想到了法律援助。年12月6日,邓某及家人来到蔡甸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邓某的陈述迅速审查了相关材料,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湖北敏纳律师事务所蔡志利律师承办该案。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迅速开展庭前准备工作,详细了解案情,多方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启动了司法程序。
今年2月28日,蔡甸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承办律师据理力争,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并耐心做了调解工作,最终,多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发包方、分包方和包工头共同向邓某赔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并于当场全部赔付到位。
“法律援助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让我们感到特别温暖”邓某感慨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