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因为很多人都不是法律人,学习的又不是法律专业,所以一旦遇到这样的事情,难免不知所措。有心人就会找一些专业的法律人去咨询,以使自己明白一些。但也并非所有的法律人都是精通离婚事务的,自然也难免会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故意引导你走上歪路、浪费钱财。所以,今天就来说说,在离婚诉讼中有一些“坑”是可以避免的。但若知道了还往“坑”里跳,那谁也没有办法了。
1、咨询的时候,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找正规的律师。不要听人忽悠哪个哪个律师好,即使这个人很可信,但也不妨先了解一下再决定。市面上很多各种各样的律师事务所,当然也有法律服务所,既然要咨询,就尽量找正规的,找专业的。律师行业的律师,也有专业的,比如专业从事婚姻事务的律师。毕竟法律门类繁多,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样样精通,所谓专业的事还是要有专业的人来办。离婚事务,还是找专门从事离婚事务的律师吧。
2、律师代理费。事先可以先从网上看一下当地司法部门或者律协公布的律师收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尽量不要盲目的听熟人介绍,就想着能少花钱,事先了解下,然后再去问,尽量少花钱找个好点的律师,还是有必要的。
3、诉状越简单越好。这个可不是三五句就可以的,诉状呢也不是说写的越多越好,最好是言简意赅,诉讼请求简洁明了、不要漏项,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陈述事实即可,不要说一大堆琐事。从头到尾,最好一页A4纸能占满,却又放得下,这样刚刚好。
4、作为原告不配合法院工作,作为被告不按时到庭应诉。作为起诉一方,尽量配合法院工作,使法院工作人员尽快送达相关手续,才能尽快安排开庭审理,案件也好早点结束。作为被起诉一方,尽量在法院传唤时按时到庭,才好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也才更有利于案件审理结果的公正公平。
5、不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安排的调解。既然是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的程序。在法院调解时,要参与调解、积极表达自己的意愿和主张、配合调解,尽量促使调解成功。这样,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能相对的达到自己的诉讼请求,也不会“吃亏”太多,而且能了解到很多相关的信息和知识,对案件判决结果的走向有一定的预知。即使调解不成功,也不至于对判决结果太意外。
6、开庭审理时,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听法官安排。既然是开庭,法院就是在调查审理相关的案件事实。作为当事人,自然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官的安排,不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想干嘛干嘛想说什么说什么。一者遭到法官的训斥,甚至遭受法律的制裁;二者,对方表达的主要意思和主要意图搞不清楚,自己也就失去了给自己争取主动的时机。
7、因为某些地方或判决结果不满意,在法院耍赖撒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管是整个审理的过程中,还是调解、开庭当中,还是法院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即使自己再不满意,也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法院都是有规定的,也使应该遵守的。既然规定了,就是有法可依的。假如法院工作人员违规,或者自己想表达不满、意见,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或者有其他的需要申述的,都能在法律中找到途径。该反映的反映、该提异议的提出异议、该上诉的上诉、该举报的举报等等。切不可触犯规定,否则有理也得受处罚。违反法庭秩序,一样要接受处罚。法治社会了,一切依法行使,自然不会吃亏。
当然,在离婚诉讼中,也还有其他一些地方需要注意的,一时想到的不会很全,有不同意见或者补充个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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