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既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是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一种“高效、便利、省时、省力”的选择。
近日,安定区法院巡回法庭与区综治中心、金融调解中心协调联动,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2起纠纷。
案情概述
之一:年6月5日,陆某向某商业银行借款元,由师某、厚某对该笔借款进行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保证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提起诉讼。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区法院将该案件对接分流至定西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并由区法院巡回法庭予以全程指导,调解成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区法院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
之二:年6月,柴某到某医疗机构进行手术,因该医疗机构清创缝合欠规范,术后并发感染,给柴某带来了不便、造成了损失,遂申请定西市安定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区法院巡回法庭予以业务指导,该纠纷调解成功后经双方申请,安定区法院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
温
馨
提
示
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具有省事、省时、省钱、省心及“一站式”高效化解矛盾的“多快好省”等优势,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能够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既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又能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原标题:《不用花钱打官司,诉前就能解纠纷!——安定区法院巡回法庭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2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