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保全
这些您要知道
一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大多用是用在经济纠纷案件中,这对于大多数有经济纠纷的人来说,了解财产保全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什么是财产保全呢?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阶段不同,可以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前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
财产保全的作用
1、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判后执行;
2、经采取保全措施,往往更容易达成和解调解,及时清洁相关债务。
三
财产保全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一)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所保全的财产或者行为,应当在价值或者对象上与当事人所提诉讼请求的内容相符或者相等。
(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诉争标的,或者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没有直接涉及,但是与将来本案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相牵连的财物,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债务人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四
财产保全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五
保全申请错误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申请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六
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
1、网上立案: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