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还钱,不想打官司,怎么在15天内拿回钱?你可能听说有些人打官司三年五年还没有拿回钱。是的,案子情况不同,诉讼策略也不同。今天教你一个在15天内可以要回钱的办法,省钱省时又省力。
首先就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是如果你用错支付令,反而会耽误诉讼时间。那么怎样正确使用支付令?选择最适合的方法去讨债有五个要点:
第一、支付令其实就是让法院帮你催债,只要你向法院证明了谁欠你钱,欠你多少,又提供了相应证据,经过法院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法院就会根据你作为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时还款的催债文书支付令。欠债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很多欠债人其实就是耍个嘴皮子,拖一天是一天,当他收到这个支付令的时候,他可能就会意识到这个打官司的严重性,他可能很快就会还你钱了。
第二、假如你遇到的是顽固分子,还是不还钱,同时他又没有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没有提出反驳的意见,那么你就不用打官司了,可以直接拿着支付令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欠债人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等这些资产,法院处理之后用来还你的债。支付令具有强制性,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相当于你打赢官司的判决、裁定书。
第三、支付令,它适用于欠债人有义务给你金钱,或者说有价证券,比如股票、支票等。除此之外,你要求欠债人交付特定物或者返还建筑物等行为,就不适用于支付令了。
第四、申请支付令的时候,必须是对方欠你钱,而你没有欠对方钱,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不涉及债务抵消。
第五、申请支付令的时候,你要能找得到人,能直接送达,并且对方认账。如果对方死不认账,人间蒸发,找不到人,那支付令也就没有用了。
当然,即使最终不成功,也可以起到缩短诉讼时效的效果,再重新起诉立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