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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借了朋友100000,只要回来50000
TUhjnbcbe - 2024/10/23 16:19:00

强子的朋友要说要在老家置办婚房,问他借,对方打了欠条强子却只要回来。

强子觉得朋友认识十几年的朋友了,困难时候也关照过他,平时对他生意也挺照顾,经常介绍给强子介绍客户,于是没多想就用从银行转款5万到对方账户,还有5万就把手里的卖货的钱给了对方现金。结果没想到就是这5万现金竟然到最后撕破脸也没要回来。

那个借钱的人一开始就以买装修材料需要现金等为理由,让强子多给他现金,但他手里只有5万多的现金,其余5万就通过银行转了款。对方也打了欠条,承诺2年还清,朋友之间也不谈什么利息,签了字按了手印。强子压根就没想过,这事还有可能赖账。

结果对方一年里陆陆续续还了5万之后,就再也不见人影。强子去找,听说回老家盖房子了,电话也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后来通过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那个借钱的人,那人竟然矢口否认还有5万未还的事,声称只收到5万的银行转账款,虽然欠条写的是10万,但有5万没收到。这给强子可气坏了。

强子无奈只能打官司,按合同法规定就有个大问题,银行转账的5万有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另外那借出的5万现金强子拿不出对方拿走的证据,原来光是欠条还不够,必须有对方借款人确认收到了钱的证据。

新《民法典》条规定,借款合同的成立是借款人收到了钱才生效,那个借钱的朋友说自己没有收到那5万现金,强子必须证明他收到了这笔钱,否则很有可能败诉。

强子因拿不出对方收款的证据,也始终没有要回那5万,懊恼了好几年。他后来深刻的自我反省:第一就是交友不慎,轻信了别人,以为认识十多年熟人不会坑自己;第二就是不懂法,吃亏就吃在不懂法律的亏,如果早一点知道法律法规对于借钱有这么严谨的规定和要求,就不会损失这5万了,没办法,只能算自己倒霉,花钱了买个大教训吧。(真人真事,人命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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