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会安排调解呢?
现在我们打官司,都要经过调解的程序,在立案之前,法院的调解员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这是诉前调解,在审理中的调解程序是诉中调解。
法院做调解无外乎两点:
第一点提高法官工作效率。
现在法院案子太多了,如果通过调解能解决矛盾,不用一审二审再审,那么调解就是快速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
第二点定纷止争,通过调解和平的解决问题,减少社会矛盾。
我在文章里多次谈到官司,能不打最好不打,很多时候打完官司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也是空欢喜一场,执行难是当下的大问题,执行不到对方的钱,白白耗费我们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心平气和的调解,争取我们的最大利益也不失为一个解决途径。
法官积极调解,我们要选择调解吗?
首先调解要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是正常的司法程序,法院无权强制双方进行调解。你可以拒绝调解,但是有的法官在调解中可以设套,我们要注意。
套路一:调解无关输赢,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妥协的结果,有的法官对事实清楚的案件久拖不判,话里话外的让你超底线的让步,提示不调解你案子有可能会输等等给你加压,如果你头脑不清,一旦你签了调解书,就代表你就不能上诉了,后悔晚矣,所以是否调解要斟酌。
套路二:有的法官为了省事,暗示你可以撤诉,这里就要注意了,调解达成协议后,一定不要选择撤诉,不要随便跟对方达成一个私下的调解协议,这样没有法律强制力,对方答应的条件是可以反悔的,这里我们要求法官出具调解书。因为法院的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如果有一方不按调解协议执行,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官要给我们调解,你是否同意要考虑两点。
第一计算成本。涉案金额不大也就是一两万块钱的问题,对方少花一点钱,你也少付出一点时间和精力,省的一审二审,可以考虑走调解。
第二考量案子的风险。我方主张权利证据不足,比如书写借条有瑕疵,转账不能查实等等,虽然有事实发生,不一定能说服法官支持我们一方,也是可以考虑走调解。
我们在官司调解中的谈判技巧
第一,让对方先报价,先报价会处于被动地位。
第二,多拉几个回合不要轻易同意对方报价,你可以说要跟其他人商量或请示领导,给自己回旋余地。
第三,如果法官让你先报价,你要报出比你心理预期要高的价格,用来对方跟你讨价还价。
第四,如果调解里面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一定要在调解笔录中记录如下:
“如果被告逾期支付上述一期款项,那么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就是说对方有一期没有还款,我们不用再按照调解书中,每期约定的内容履约,可以立即马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全部款项。这样可以更好的主张我们的权利。
第五,为了防止对方再次违约,我们可以增加抵押物和担保人,以及约定好违约金,来保障我方的权利再次受到侵害,违约金日后强制执行可以一并执行。
第六,在调解中能达成不分期的约定能一次性付清最好,偿还的本金部分哪怕打折都行,利息也可以适当让步。原因大家都懂,因为后边不确定因素太多,时间上旷日持久你就耗不起,如果涉及数额较大贬值问题也要考虑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