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作为日常经济往来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书之一,既是证明欠款事实的直接证据,又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延长法律保护期的作用,因此被普遍使用。但别人给你打的欠条不一定有用,或者不能发挥最大作用。那么,欠条究竟应该怎么打?
欠条内容分为两大项:
一、欠
1、谁欠谁的?
谁是债务人?谁是债权人?一定要弄清楚。欠条,是债务人单方向债权人出具的,因此落款处写谁的名字,谁就是债务人(欠款人),也可以在欠条正文首部注明债务人姓名。
2、怎么欠的?
欠条应简要说明欠款事实,即欠款时间、欠款地点、欠款原因、欠款方式。欠款时间决定了最长法律保护期,欠款地点影响案件的管辖,欠款原因决定了法院受理案件时的具体案由,且保证该纠纷不受双方之间其他经济纠纷的影响,欠款方式影响了举证责任的承担。比如,年4月5日张三借给同村的李四现金元。年4月5日(欠款时间),同村(可以联系户籍地址或经常居住地,确定欠款地点),借(欠款原因,是民间借贷而不是做生意产生的货款),现金(欠款方式,即该借款的支付方式)。
有的欠条写的是“今借XX现金XXX元”,这显然是不严谨的。因为,一般来说,借款事实发生时,借款人写的是《借条》,出借人催债时,借款人写《欠条》,欠条是对欠款事实的承认。此外,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以实际交付财物为准,“借”不如“借到”,“借到”兼具“借”和“收到”双重意思。
二、还
1、什么时间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欠就有还,什么时间还决定了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比如,欠条注明“保证于年10月1日前还清”,就确定了还款最后期限为年10月1日,如果当日未还,次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最新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那么债权人就应当在年10月1日前向法院起诉。当然,债权人要求还款或者欠款人承诺还款,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但现实中,大多数债权人都无法证明自己曾经索要过欠款或者对方承认过,进而导致己方败诉。所以,我们仍然建议,欠款到期后,债务人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还款。
如果未注明还款期限怎么办?法律规定以债权人首次要求还款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还多少?
到期需要还多少?除了欠款本金,是否还需要还利息、违约金?债权人索要欠款时的支出是否需要欠款人承担?
再好的关系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设定利息、约定违约责任是对欠款人最起码的尊重。
不少当事人来咨询打官司时总会问,“律师费能不能让对方承担”、“我这误工费能不能让对方承担”、“交通费咋说”等等。答案是,可以让对方承担,但除了几类特殊案件外,需要在欠条中注明上述费用的承担问题。
3、怎么还?
在网络贷款中,经常出现债权人故意制造违约的情况。或者是欠款人不知道还给谁,或者是通过某个人还上了,但却没人承认。比如说,欠条没有注明还现金还是还到银行卡,如果欠款到期了却联系不上债权人怎么办?利息每天都在涨,涨到一定数额时,债权人忽然向法院起诉了,怎么办?欠款人有理说不清。同时约定还款方式也能避免欠款人还了欠款后,债权人却耍赖不承认。
三、落款
落款,即欠款人签字,这是欠条的必备基本要素之一。欠款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按手印。姓名,是为了证明谁欠了钱。身份证号,叫张三的人多了,谁知道是哪个张三欠你的钱?身份证号才是识别公民身份的唯一特征。住址和联系方式,是为了发生纠纷后向法院起诉方便,没有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无法通知到被告,纠纷就难以处理。同时,也方便债权人及时通过邮寄催款函、打电话索要欠款。另外,一定要核实上述信息的真实性。最后,要求欠款人在欠条上按手印,最起码得在落款签名处按手印,当然也可以要求在欠条的关键内容上都按手印,比如姓名、欠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等等。
为了保证债务得以顺利清偿,可以要求欠款人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建议欠条应该怎么打的介绍,我们虽然不能像银行那样把控法律风险,但也要有最基本的法律意识。
附:简易欠条一份(站在债权人立场)
欠条
本人与为经济合作关系,年7月8日因购买产生货款元,已支付元,尚欠元,保证于年月日前付清剩余款项,否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诉讼费、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按争议标的额5%计算)等损失。
欠款人:担保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年月日
(身份证拍照或者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