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王总刚到公司的办公室,就突然闯进来几个自称法院执行局的人,其中两个法警不由分说地就要带走王总。王总万万没想到自己成了老赖,更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没被谁起诉立案怎么就成了老赖?
原来,王总去年因为公司资金周转曾向朋友张总借过万元,说好一年就还,谁知公司经营遇到一点困难一时还不上,但是王总奇怪的是为什么自己并没被任何人起诉就被法院当成老赖强制执行了。过了一会儿,王总想起一个细节:借款当天他曾和张总去过公证处,对这笔万元借款做过公证。想到这,王总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的债权文书”也叫“赋强公证”,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赋予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也就是说债权人拿着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以不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的审判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前两天,张总眼见借款到期,但是王总还没还钱,就拿着这份“公证的债权文书”直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才有王总被法院执行局带走这一幕。
公证的债权文书极大地简化了债权人追债的程序,节约了债权人追债的时间,债权人据此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因其高效快捷,成为债权人追债的利器。#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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