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想必大多数人都有经历,“借钱不还”也是很多出借人会遇到的问题——碰到这种情况大家通常想到的就是去法院起诉。
那民间借贷纠纷的官司该怎么打呢?为什么有的时候明明有借条有证人,法院却不支持借贷关系的成立?(别觉得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或者觉得法官判错了)给大家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甲借给乙10万元,现金交付,朋友关系没有出具借条。
后甲要求乙补了一张10万的借条,请了一个朋友来作证。
后来法庭上,甲举证借条和证人,但乙却表示借条确实是他写的,但并没有收到现金交付的10万。
于是法官问证人是否看到10万元现金的交付,证人如实回答没有。
于是甲败诉。
问题出在哪里?——一方面是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根本没有说清楚10万元借条的来历,同时庭审过程的举证质证环节也走了弯路。
本文就从三方面,来教大家如何打一个最简单的民间借贷官司。
一、诉前准备
1、看过没过诉讼时效?
首先我们先明确案子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根据规定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自还款期限届满起3年;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是20年(出借人主张还款后,诉讼时效即从主张之日起往后3年计算)。
2、去哪里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果双方没有就管辖权进行约定,作为出借方要求对方还款的情况下,那么出借人在自己所在地起诉即可,不需要到对方所在地。
3、搜集哪些证据?
主要是债权凭证和支付凭证。
债权凭证:借款合同、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