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从事征地拆迁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仅接触了很多通过信访来解决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拆迁户朋友,也接触了很多拆迁户用法律途径维权的。当很多拆迁户朋友把他们的行*复议决定书或者相关法院判决书发给我,说:“明明有理,却没打赢官司。”
很多拆迁户咨询我的时候往往会这么说:征收行为明显违法,补偿也不合理,为什么法院不支持我。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要赢得诉讼,不能仅仅是有理,还得具备法律思维,会用法律、会辩护、有较强的逻辑推断能力和一定的办案经验。
为什么会出现有理就要打赢官司的想法,即明拆迁律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生活经验代替法律逻辑,诉求不明确
打官司的逻辑和生活中对道理的逻辑完全是两码事。生活中,只要守住道德的底线人就是自由的。打官司是在法律确定的规则下,根据不同情况运用各种五花八门的环节和程序。
我遇到很多的拆迁户朋友败诉的主要原因是:诉求不明确。最常见的就是写请求法院确认某某*府征收行为违法。这就是典型的不懂法律的程序,你要告的事情从生活的道理中是很明确的,但是从法律的逻辑上说就是不明确的。
从法律上说征收行为包含:征地报批程序、征地公告程序、征地补偿程序、征地强制程序等行为,如果是单单告征收行为违法是无法达到法律的要求,承担的自然是败诉的结果。因此,起诉的事由必须是更为具体的对您产生影响的行*行为,比如征地强制程序违法等等。
2.永远说自己想说或知道的话,不能运用法律、证据、推断逻辑去辩护
不敢说百分之百的人,但是至少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没打过官司的,也没有上过法庭。在打官司开庭的时候,面对对方律师的唇枪舌剑往往无从下手反驳。
如果说能够说几句话,那就是自己想说的。往往是:你看……,所以他们是违法的,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对它们的……做法也没办法。
更有甚者,在法庭上对对方的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破口大骂,把打官司当作街坊邻里之间的骂街。往往说了半天也没说到重点上,所以打不赢官司是很正常的。
3.多方咨询、自以为准备充足,其实存在专业能力欠缺的“硬伤”
现在的自媒体相当的发达,在网络上可以随时查询的到律所、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对征地拆迁的法律规定解读或者对一些案例的分析。
我遇到的很多自己打官司的拆迁户,对于行业内的一些律所、律师相当熟悉,也咨询过其中很多人,每个律师套取一点方案,最后组合起来形成自己的方案。这还算好的,知道咨询律师。还有的朋友在网络上看资料只看对自己有利的,什么“草房”这类文章最受欢迎。
真到打官司的时候才发现案件根本不是自己的预想那样进行。咨询律师解决问题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简单的综合几家意见,再加上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文章就想把官司打赢,那也太小瞧了征收方。
这只是简单的罗列了几个原因,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本文撰写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走出误区,不要以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更不要抱有“官司输了就是法律不起作用”的想法。法律起不起作用,怎么起作用,还得看谁来用、怎么用、用得好不好。专业的事,就得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征地拆迁的维权,必须从征收方的征收程序入手,多取证,注意明确被告、明确诉讼请求、明确起诉期间、明确证据是否形成证据链。
如果你的答案是“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也不懂法,你说这么多有什么用”。那我告诉你,法律永远只保护正确行使权力的人,“我弱我有理”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诉讼是诉讼案件中比较特殊的一类行*案件,需要运用到大量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并非学几天法律、看几本书籍就能轻车熟路地驾驭诉讼。在遇到解决不了的拆迁纠纷时,咱们还是需要借助律师和法律的力量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