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过官司吗?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如果不是很在意自己的权利,一般不会打官司。但打官司真的像我们想象中那样难吗?主要流程有哪些?生活中遇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只能默默地说一句“算了”吗?让我们来看一下打官司的程序。
第一:准备起诉状和证据
起诉前先确定好这些
1必须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自己与他人争执而起诉
2明确的被告。如何做到被告确定呢?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好,然后把被告的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常住人口信息表或者企业公示信息表打好。
3打官司所依据的事实以及法院保护自己的理由4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理范围
起诉状
(1)个人情况,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2)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证据
证据材料:你认为可以证明事实的材料。举例:单纯私人借贷要有借条,流水;买卖合同要有对账单或者合同;离婚要有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登记证明
第二:到法院去立案,垫付诉讼费最终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法院收到案件后,一般会登记出具收据,符合立案的当场立案,无法判断的、会要求你补正材料,补正后七天内立案
判断法院是否立案只有一个标准:看案号如()湘民初号,这个就叫做案号。没有它,都不能称之为已经立案。
第三:如果你是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准备答辩状及证据
法律规定答辩期为15天。答辩期内,被告可以针对原告起诉的案件事实发表自己不同的观点阐述自己的法律依据,并形成书面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法庭。
第四:等待一审开庭,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然后拿到一审判决书
开庭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什么叫法庭调查呢?就是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调查,通常就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陈述阶段,第二部分是质证阶段。
1.陈述阶段是热身阶段,这个时候你就拿出你的起诉状出来念就是了,念完再加点理由也没有关系,但是千万千万不要改诉讼请求!因为改诉讼请求需要新的举证材料,如果对方不放弃举证期间你就开不成庭,吃亏的是你自己。你陈述完以后,对方就开始答辩。
所谓答辩就是对你的陈述的事实进行回答或者否认。他可以口头答也可以书面答,随意。双方陈述,答辩完了,法官会问有没有要补充,有就补充,没有就算了。
2.陈述完了就开始质证,所谓质证就是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对质。你的证据他来对质,他的证据你来对质。
法庭调查结束后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调查是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认定,而法庭辩论是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就是讲法理或者讲道理。比如被告欠我钱两年不还,我借了她钱,他应该还,这就是讲法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会问你们愿意不愿意调解。愿意调解就会组织你们讨价还价达成协议,不愿意就会当庭宣判或者休庭择日宣判。
第五: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气,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到上级人民法院第六:如果对二审判决还不服气,那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第七:如果对再审结果还是不服,那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者抗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打官司的攻略就这些。老百姓知道了这些流程,有没有必要打官司、打官司该怎么起诉、法庭上如何辩论等等,想必也一清二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老百姓也能做到!
对于打官司,你觉得老百姓需要了解这些、知道这些吗?说说你的看法。
作者/来源:三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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